发布时间: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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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别: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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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站
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匹克球委员会
匹克球运动员注册及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匹克球运动发展的需要,逐步形成组织规范、竞争有序、流动合理的匹克球运动员人群,加强我国匹克球运动员注册管理体系,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匹克球运动员注册管理工作由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匹克球委员会负责。
第二章 注册技术等级及资格
第三条 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匹克球运动员注册技术等级共分为2.0、2.5、3.0、3.5、4.0、4.5、5.0七个级别。其中2.0为最低等级、5.0为最高技术等级。
第四条 自愿接受并自觉遵守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有关匹克球运动员管理规定,有一定从事匹克球运动相关经历且身体健康且爱好者,均可申请在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匹克球委员会注册相应技术等级的运动员。目前技术等级的确定暂时采用自评或在委员会进行培训考核两种方式均可。
第三章 注册管理要求
第五条 所有进行注册的运动员只能参加相应注册技术等级或以上级别的赛事。
第六条 所有注册的运动员每年内至少参加一次由委员会指定或认可的相应级别的赛事,否则将每年将降0.5级。否则需按照第七条的要求进行提高项培训。
第七条 为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战术水平,所有注册的运动员必须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提高项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才能保留原有等级。
第八条 注册期内无故拒绝参加任何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匹克球认可或认证的赛事、或提高项培训、或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将取消其注册资格。一经取消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第九条 注册后需每年按要求交纳注册服务费,如未按时交费将暂停其注册资格。
第十条 取得注册资格的运动员可自主自愿地报名参加国内相关的个人匹克球赛事,如果需要委员会可为其出具注册证明。
第十一条 所有注册的运动员将有资格代表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匹克球委员会参加相关的团体赛,最终组队人员将根据每场赛事的具体要求组织赛前的内部选拔,择优入选代表队。
第十二条 运动员在每个注册期内最多可拥有两次更改注册技术等级的机会。
第十三条 注册期:
2024年7月31日至9月20日为首次年度注册期,此后每年的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为注册期。每次注册有效期为壹年。
第十四条 注册交流期
每年的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为注册交流期。交流期内运动员可自主选择注册单位并按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 注册服务费
第十五条 暂订每位注册运动员每年需交纳100元注册服务费,首次注册人员将发放纪念队服一件,一年后再根据国内匹克球运动发展的具体状况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以转账的方式汇入委员会指定的帐户。
第五章 注册方式
第十七条 注册成功的运动员可在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匹克球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查询到相关注册信息并同时按国家主管部门的要求双方签订签订代表资格协议。(见附件)查询网址:http://cn-pickleball.cn/。
第十八条 如赛事需要委员会可按要求出具相关的纸质注册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 在代表资格协议期限内的运动员,经相关注册单位同意并签署交流协议,可变更注册单位。如未取得相关注册单位同意,则不得变更注册单位。
第二十条 交流协议须由运动员原注册单位和新注册单位的法人代表及年满16周岁运动员本人或未满16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三方共同签订。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注册期限内,未经注册单位同意,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注册。否则,对当事人的行为将上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匹克球委员会,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匹克球委员会拥有随时补充修改本暂行办法的权力。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暂行期为壹年。
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匹克球委员会
2024.09.08
附件
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
注册单位名称: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匹克球委员会 | 运动员近期二寸 彩色照片 | ||||
运动员姓名: | |||||
性 别 | 出生年月日 | ||||
运动项目 | 匹克球 | ||||
注册协议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注册单位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运动员(年满16周岁的运动员本人或未满16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签字和指纹印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