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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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别: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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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站
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匹克球委员会人员聘用制度(草案)
一、总则:
1、为规范匹克球委员会人员聘用,确保匹克球委员会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匹克球委员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暂行)。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聘用人员,包括长聘、短聘、实习、特聘等。
3、聘用的基本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以及选拔具有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的人才。
二、聘用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
3、年满18周岁以上;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符合工作岗位需求;
6、遵守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安排,
恪守职业道德;
三、聘用人员类型:
1、长聘人员。聘期为1年以上。
2、短聘人员。聘期为1-12个月。
3、临时聘用人员。聘期少于1个月。
4、学生实习人员。
5、特殊人才聘任为荣誉职务,需经会长办公会审议批准。
人员聘用合同分为长聘和短聘两种类型。
四、 聘用程序:
1、用人部门提出申请
2、发布招聘公告
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发布委员会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程序等。
3、报名
报名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及秘书处组成考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聘用人选。
4、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考核小组的聘用人选建议,根据所聘人员的类型分别按照以下流程确定最终人选。
1)、长聘人员。需要分管副会长同意并最终报会长审批。
2)、短聘人员。需要分管副会长审批。
3)、学生实习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需要用人部门负责人审批。
4)、特殊人才聘任为荣誉职务。需经会长办公会审议批准。
5、聘用人选应准时按要求提交个人有关材料在秘书处备案,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原单位交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以及特殊岗位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6、荣誉聘任人员,不享受薪资待遇的,只享受行政资格待遇的工作人员或者参与协助的工作人员,无需以上程序,由秘书处提出申请,根据实际情况报会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即可。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
1、根据岗位不同由秘书处提出待遇方案报会长办公会审定。
2、学生实习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补贴由秘书处提出方案报会长办公会审定。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
1、委员会长聘人员录用先进行试用,试用期满三个月合格者,方可正式聘用。员工一经正式聘用,应与委员会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一律实行任期管理,聘期为一年。聘期满后,按岗位需要重新履行聘用手续。由具体由委员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通过劳务派遣办理聘用手续。
2、委员会秘书处统一负责所聘用人员的具体管理工作,对长聘人员每年进行年终考核,考核内容参照事业单位考核办法,年度考核不称职者一律解聘,优秀等级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金额另行研究确定。
3、秘书处负责对所聘用人员进行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安全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业务培训。
七、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委员会有权给予辞退:
1、伪造或盗用印章、文件、领导签名的;
2、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不接受监督,经批评教育无效的;
3、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因过错致使委员会蒙受经济损失的;
4、严重损害委员会声誉和利益的;
5、不遵守委员会组织纪律,从事不正当活动,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6、国家法律法规和委员会有关规定可以给予辞退处理的;
7、荣誉聘任人员、特殊人才聘任人员利用委员会聘任期间,通过委员会身份从事未经委员会批准、授权的事项,或者通过委员会资源平台从事未经许可并谋取私利的行为,委员会有权给予解聘,对于造成影响或者损失的,根据情况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委员会将通过法律措施解决。
八、本办法经委员会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九、本办法由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